数字指示秤是日常生活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衡器。通过利用JJG 539 - 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专业知识进行理论推导和实例分析,快速解决因使用数字指示 秤称重引起的计量纠纷和判定大宗交易中千分之三误差原则的合法性。
按质量交易双方引起的计量纠纷如何快速得 以解决?大宗交易中的千分之三误差原则是否真 正合法?这两个问题与我们日常生活紧密相关, 随着交易中数字指示秤的大量使用,交易双方的 矛盾日趋突出。下面,我们利用JJG 539 ?1997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专业知识进行理论推导及 实例分析,对两个问题给出严谨的答案。希望通 过阅读本篇文章,对广大数字指示秤的使用者及 计量管理人员有所帮助。
一、数字指示秤示值误差的理论基础
数字指示秤是日常生活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 种衡器,普遍用于贸易结算,主要包括商场超市 使用的电子计价秤,集贸市场使用的电子台秤、 电子吊钩秤,还有工矿企业使用的电子汽车衡。 根据JJG 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对 使用的中准确度等级即III级数字指示秤,作如下 分析:
一台使用中检验合格的数字指示秤,在称量质量为m的砝码时,有下式成立:
通过以上推导我们能够说明在使用标准砝码 测试数字指示秤时,数字指示秤的显示值只要按 照砝码质量所在分度值的区间公式进行比较,就 基本能判断出使用的数字指示秤是否超差。然 而,作为数字指示秤的使用者要想找到相应质量 的标准砝码非常不容易,因此需要探寻一种实用 的方法。
二、数字指示秤最大示值差的实用推导 我们用另一台数字指示秤代替标准砝码,利 用上述公式进行推导。
设两台数字指示秤的分度值分别为ei、e2,在 称量质量为 m 的载荷时,其示值分别为 I1、I2。
(1) 在 e1=e2=e 情况下:1) 当 0≤m≤500e 时
根据公式 (11) 得: │I1-I2│max=m+2e-(m-e)=3e (21)2) 当 500e<m≤2000e 时
根据公式 (16) 得: │I1-I2│max=m+3e-(m-2e)=5e (22)3) 当 m>2000e 时
根据公式 (20) 得: │I1-I2│max=m+4e-(m-3e)=7e (23)(2) 在 e1>e2 情况下:
1) 当 0≤m1≤500e1 时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0≤m2≤500e2
根据公式 (11) 得
│I1-I2│max=m+2e1-(m-e2)=2e1+e2 (24)第二种情况:500e2<m2≤2000e2
根据公式 (11) 和公式 (16) 得:
│I1-I2│max=m+2e1-(m-2e2)=2e1+2e2 (25)第三种情况:m2>2000e2
根据公式 (11) 和公式 (20) 得: │I1-I2│max=m+2e1-(m-3e1)=2e1+3e2 (26)2) 当 500e1<m1≤2000e1 时分二种情况第一种情况:500e2<m2≤2000e2
根据公式 (16) 得:I1-I2│max=m+3e1-(m-2e2)=3e1+2e2 (27)
第二种情况:m2>2000e2
根据公式 (16) 和公式 (20) 得: │I1-I2│max=m+3e1-(m-3e2)=3e1+3e2 (28)3) 当 m1>2000e1 时只一种情况,m2>2000e2
根据公式 (20) 得: │I1-I2│max=m+4e2-(m-3e1)=4e1+3e2 (29)上述推导可简化列表:如表 1 所示。
三、结论及实例分析
两台数字指示秤的示值差是由两台秤的系统误差、随机误差合成而决定的,上述数据是一种极限状况下的差值,在实际称重过程中,如果超出了这样大的差值,就说明这两台秤中有一台超差,或者是两台秤同时超差,就应停止使用。待查明原因,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所以,作为广大数字指示秤的使用者及计量管理人员就能够通过用两台数字指示秤称量同一货物计算出示值差后,与表 1 作比较,大于相应分度值区间最大示值差,可断定数字指示秤超差,也就是引起计量纠纷的数字指示秤超差,因为我们会选择性能较好的另一台数字指示秤进行称重,这就使得绝大部分按质量交易的双方引起的计量纠纷得以解决,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大宗交易中的千分之三误差是指交易双方以各自衡器称量交易物品质量值,两质量值之差不大于交易物品质量值的千分之三作为认可接收条件。这是通行作法,大多数企业都予以默认,是否合法我们利用表 1 数据,用实例来回答。
例一:交易双方均使用型号规格 SCS-80 型、分度值均为 20kg 的电子汽车衡对一装满水泥的汽车进行称重计量,其一称重结果为 65420kg,另一称重结果为 65580kg,试简单判断两台电子汽车衡计量结果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按千分之三误差原则能否成交?
我们通过题意知道:e1=e2=e=20kg,I1=65420kg,I2=65580kg
计算得:
m=Imin/e=65420/20=3271e>2000e
实际称重示值差:
│I1-I2│=│65420-65580│=160kg
对照表 1:
e1=e2=e,m>2000e 时:法定允差: │I1-I2│max=7e=7×20=140kg.
于是有:
│I1-I2│>│I1-I2│max
所以判定两台电子汽车衡计量结果不符合法定要求,至少其中一台电子汽车衡计量超差,需找专业人员调修检定后再使用。
按千分之三误差原则:
max=Imin×0.003=65420×0.003=196kg
于是有:
│I1-I2│< max
所以按千分之三误差原则能够成交。
例二:交易双方使用的电子汽车衡,其中一台型号规格 SCS-150 型、分度值为 50kg;另一台型号规格 SCS-80 型、分度值为 20kg,用两台电子汽车衡分别对一装满钢材的汽车进行称重计量,其一称重结果为 72450kg, 另一称重结果 为72280kg,试简单判断两台电子汽车衡计量结果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按千分之三误差原则能否成交?
我们通过题意知道:e1=50kg,e2=20kg,I1=72450kg,I2=72280kg
计算得:
m1=I1/e1=72450/50=1449e1 m2=I2/e2=72280/20=3614e2 属于:
500e1<m1≤2000e1 m2>2000e2实际称重示值差:
│I1-I2│=│72450-72280│=170kg
对照表 1:
e1>e2,500e1<m1≤2000e1,m2>2000e2 时:法定允差:
│I1-I2│max=3e1+3e2=3×50+3×20=210(kg)于是有:
│I1-I2│<│I1-I2│max
所以判定两台数字指示秤计量结果符合法定
要求。
按千分之三误差原则:
max=Imin×0.003=72280×0.003=217kg
于是有:
│I1-I2│< max
所以按千分之三误差原则能够成交
通过上述两个实例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符合 计量结果的法定要求同时能够符合千分之三误差原则,反之,符合千分之三误差原则不能保证就 能符合计量结果的法定要求,也就是说千分之二 误差原则比计量结果的法定要求相应有所放宽, 千分之三误差原则在交易中有其合理的一面,但 不能说其真正合法。在此,作为广大数字指示秤 的使用者及计量管理人员应依据表1给交易双方 多做解释,减少计量投诉,化解计量纠纷矛盾于萌芽之中。